欢享汇 | 利好消息!社保个人费率下调

时间:2025-06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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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多地调整医保和失业保险费率,旨在减轻企业及个人负担,助力经济发展。在医保方面,广州和茂名降低单位职工缴费率,上海、海南、河北石家庄等地也调整了相应费率。失业保险费率同样下调,如浙江、四川、海南延续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。我们一起来看看~

一、多地降低医保缴费费率

广东省

1.广州市:

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4.5%,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6.5%。有效期至20251231日。

2.茂名市:

职工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7%下调至6.5%,实施期限至20251231日。

(二)上海

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(含生育保险)的比例为8.5%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0.5%个人缴费比例为2%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(含生育保险)的比例继续按10%执行有效期至2026228日。 

海南省

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(不含生育保险)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调整至最低水平分别按6%5%执行。执行至20261231 

河北石家庄

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(不含生育保险)费率由8%下降至6.5%。执行至2025630日止。

调整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费率:企业在职职工按上年度工资收入的3.5%缴纳,退休人员按2022年企业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3.5%缴纳。其中,2%上缴基本医保经办机构,1.5%由单位管理。执行至20251231日。 


二、多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

(一)浙江省

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,至20251231日(费款所属期),全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、个人费率仍分别按0.5%执行。

(二)四川省

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%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,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.6%,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.4%。执行期限至20251231日。

(三)海南省

执行期限至20251231日:

●全省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在现行费率基础上下调50%

●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%

当前,海南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各险的费率、从业人员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率如下:

微信截图_20250613153039.png

(四)内蒙古

执行期限至20251231日:

● 失业保险继续实施总费率1%的政策,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执行0.5%

● 八类费率总体稳定上,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(含)以上,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%

● 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18(含)至23个月的,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%

 

三、如何确定缴费基数?

(一)用人单位参保

月缴费金额=本人月缴费基数×缴费费率

在职职工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,新入职员工按起薪当月工资计算

● 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%,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%

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,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

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

月缴费金额=本人月缴费基数×缴费费率

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%300%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

 

*来源:各地医疗保障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,由欢创集团整理编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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